近日,监管部门正式出台《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推动行业回归长期投资本质,构建以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根据文件要求,基金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的业绩指标考核权重将大幅提升,明确规定不得低于80%,同时将薪酬结构与基金实际盈利表现深度绑定,强化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机制。
针对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薪酬调整,新规设立了阶梯化机制。若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连续三年业绩落后业绩比较基准超10个百分点且利润为负,其绩效薪酬降幅不得低于30%;反之,若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实现正收益,则可获得适度上调。这一设计通过"奖优罚劣"的差异化安排,引导从业者聚焦长期稳健回报。
在长效激励约束方面,文件要求高管及核心业务人员强制跟投。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部门负责人需将当年绩效薪酬的至少30%用于购买本公司公募基金,且权益类产品投资比例不得低于60%;基金经理的跟投比例更高,需将40%以上绩效薪酬投入所管产品。此举通过利益绑定机制,促使从业者与投资者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考核指标体系呈现明显的长期化特征。文件明确规定,三年期以上中长期投资收益指标在整体考核中的权重不得低于80%,销售条线人员需将投资者盈亏情况纳入50%以上的考核权重,高管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权重同样不低于50%。针对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指标的考核权重设定为不低于30%,进一步强化相对收益管理能力评估。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新规通过"考核权重倾斜+薪酬结构改革+强制跟投"的组合拳,直击行业短期主义痼疾。随着中长期考核指标成为主导,基金公司或将调整投资策略,减少频繁调仓等短期行为,转而构建更具持续性的投资组合。不过也有机构担忧,严格跟投要求可能加剧人才流动压力,需配套完善相关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