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正式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为平台企业划定反垄断合规边界提供系统性指导。该文件通过“条文+场景示例”的创新形式,首次全面梳理平台经济领域潜在垄断风险,重点针对算法共谋、流量封禁、独家交易等八大典型行为提出明确合规要求。
文件明确指出,平台经营者作为市场组织者,通过数据算法、技术规则和资本优势形成的“管理者”属性,可能对市场竞争生态产生系统性影响。当企业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时,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破坏行业创新环境。为此,《指引》要求平台企业必须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严禁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反垄断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在风险识别框架构建方面,文件采用“行为类型+具体场景”的双重细化模式。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详细列出六个考量维度并配套典型案例;对垄断协议行为则构建分析路径模型,提供两个具体判定示例。八大风险场景覆盖算法协同定价、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不公平高价销售、掠夺性定价、流量封禁、独家交易、全网最低价承诺以及差异化对待等平台经济常见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特别强调示例的风险提示性质,明确构成违法需经法定调查程序。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平台企业建立主动对照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自查实现风险动态管控。这种“预防性监管”思路既保障了执法严肃性,也为平台合规经营预留了调整空间。
业内专家分析,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转变。通过提供清晰的合规操作指南,既能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质量。随着数字经济持续发展,这种“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模式或将为全球平台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