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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修订券商薪酬指引:强化长效激励,离职退休人员亦受追索扣回约束

   时间:2026-04-17 21:11 来源:快讯作者:周琳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薪酬管理,推动行业长期稳健发展。此次修订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对多项关键条款进行细化完善,强化了对证券公司薪酬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修订后的《指引》明确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扩展至离职及退休人员,要求相关人员必须配合执行。这一规定旨在防止高管及核心人员通过离职规避责任,确保薪酬制度与风险管控有效衔接。同时,新规新增了长周期考核要求,规定证券公司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关键岗位的绩效考核必须包含3年及以上长期指标,以引导行业摒弃短期行为,注重长期价值创造。

在薪酬支付方式上,《指引》进一步规范了递延支付机制。明确要求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岗位人员实施薪酬递延,递延年限需与业务风险持续期限匹配,支付速度不得快于等分比例,且起付时间不早于绩效薪酬归属年度后的第二年。例如,某业务风险持续3年,则相关人员薪酬递延支付期限也需达到3年。

为强化责任追究,《指引》建立了完善的薪酬追索扣回制度。证券公司可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敞口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要求退还当年全部或部分绩效薪酬、取消中长期激励等措施。这一机制同样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责任人员,相关人员需无条件配合追索工作。

此次修订还特别强调薪酬管理与合规风险的联动。要求证券公司将薪酬制度纳入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对违反规定开展业务、实施过度激励或直接将薪酬与项目收入挂钩等行为予以严格禁止。同时,明确规定证券公司需按照《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从业人员执业声誉信息库,形成长效约束机制。

在治理结构方面,《指引》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及专门部门的职责分工。董事会负责审议薪酬管理基本制度、预算决算及高管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管理层组织实施薪酬制度及董事会决议;专门部门则承担日常管理工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供支持。这种分层治理模式有助于提升薪酬管理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为引导行业树立正确价值观,《指引》将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理念融入薪酬管理,要求证券公司通过薪酬制度引导员工珍惜职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业。同时强调要平衡功能性与盈利性关系,通过薪酬正向激励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的能力。

据悉,修订后的《指引》适用于所有证券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人员范围覆盖与证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及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将持续监督行业机构落实新规要求,推动完善稳健薪酬管理制度,为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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