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雷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雷达”)正全力冲刺资本市场,近日,该公司及其中介机构中信证券就上交所首轮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首轮问询共涉及17个关键问题,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华盛雷达自2014年成立以来,便专注于气象精细化探测及短临预警预报业务领域。目前,公司业务重心聚焦于相控阵气象雷达系统以及精细化预警预报软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气象精细探测和短临预警预报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在气象科技领域逐步崭露头角。
在公司股权结构方面,寸怀诚是核心人物。他直接持有公司17.80%的股权,同时通过宜盛信息、嘉众聚微、浩科信息分别间接控制公司8.60%、5.56%、2.16%的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4.12%的股权,从而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寸怀诚一直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决策。除董事刘贤信由外部股东甬元财通提名外,其余非职工董事以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寸怀诚提名,并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进行选举或聘任。
值得注意的是,华盛雷达及其主要股东与其他股东曾签署投资协议、转让协议,其中约定了优先认购权、回购权等股东特殊权利。目前,部分股东享有的回购权附有恢复条件,回购义务人涵盖寸怀诚、宜盛信息等主体。
在人员变动方面,最近两年华盛雷达的董事和高管团队出现了一些调整。2024年12月,程锦不再担任董事一职;2025年6月,董事张莉、彭星国辞去董事职务;同样在2024年12月,欧秋生不再担任高管。不过,欧秋生离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岗位后,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公司表示这一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重点关注了多个方面。要求华盛雷达结合寸怀诚所持股份情况、上市后股权稀释预期、对宜盛信息等三家公司的控制稳定性,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提名、高管任命等约定和三会实际运作情况,深入分析寸怀诚控制权的稳定性,并说明具体的保障措施。同时,上交所还要求公司披露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股东行使特殊权利的情形,华盛雷达是否为对赌协议的当事人,相关清理协议及措施是否彻底有效,相关回购条款是否需要华盛雷达承担连带责任;并结合相关协议特殊权利条款内容、附条件恢复的具体约定以及寸怀诚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等,说明这些特殊权利条款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上交所还关注到公司人员变动情况,要求结合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化原因、主要工作内容和重要程度、离任去向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说明这些变化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变化,以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不宜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况。
从公司董事和高管提名情况来看,在股份公司设立前,除外部董事彭星国、程锦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寸怀诚提名;股份公司设立后,除职工董事吴炜炜、外部董事彭星国、刘贤信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均由寸怀诚提名,且报告期内寸怀诚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有效当选。这表明报告期内,寸怀诚在公司董事提名、高管任命以及三会实际运作中具备实质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