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项旨在促进虚拟电厂与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奖励政策正式出台。该政策明确规定,将对在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以鼓励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和新型储能企业积极参与。
具体而言,对于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政策根据其调节能力设立了奖励标准。每个平台每年可获得最高150万元的奖励,奖励期限为三年。这一奖励机制旨在激励平台不断提升其资源调度和优化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电网运行。
政策还针对智能充(放)电桩V2G设立了奖励措施。根据电网企业对智能充电桩调节能力的考核结果,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样为期三年。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推动智能充电桩的普及,还能有效提升电网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个人自用的非智能充电桩,政策也给出了明确的替代奖励方案。在2024年底前完成智能充电桩替代的个人用户,将获得智能充电桩奖励。然而,对于2025年及以后完成替代的用户,将不再享受此奖励。这一规定旨在加速智能充电桩的替代进程,推动充电设施的智能化升级。
此次奖励政策的出台,无疑为虚拟电厂和新型储能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通过资金奖励的方式,政策将有效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方向发展。同时,这也将为我国的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贡献重要力量。